(201 3 年 11 月 2 日第八届四次理事会讨论通过)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并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1. 理事候选人条件
(1)理事候选人必须是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正式会员(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并缴纳会费);
(2) 2013年1月1日—2014年10月参加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相关活动出席次数不足2/3,不当选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
(3)理事候选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4)理事候选人须在一线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5)理事候选人须热爱学会工作,积极参加学会工作并愿为学会工作无私奉献,承诺履行理事的职责;在本地区、部门或单位具有较高的威信,能够联系和团结广大会员,反映广大会员诉求,热心为会员服务。
2.理事候选人名额:各地区理事候选人名额由学会换届领导小组根据会员人数确定,原则上50名会员产生一名理事候选人。
3.理事候选人由会员投票产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人数应达到会员人数的2/3以上,赞成票达到或超过投票人数50%的被选举人可以获得候选人资格。有条件的地区理事候选人推举工作可以与会员代表的选举同时进行。学会委托的各地会员登记工作组(学会会员工作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选举,一般以采取会议选举的形式,召集会议确有困难的可采取通讯选举。
4.现任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各省系统工程学会理事长为当然理事候选人,不占本地区分配名额。学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名若干理事候选人(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长、秘书长联名提名)。
5、同等条件下,团体会员单位代表优先当选学会理事。
所有会员代表与理事候选人名单需于2014年7月20日前报学会办公室(联系方式见后),学会办公室汇总确定后将在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网站公示一周。各地会员注册登记工作组(学会会员工作站)上报名单同时须提交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的选举过程说明和选举投票结果(总票数、候选人得票数及排序)。报告需工作组成员签字。
6、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行。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晋华
联系地址:中关村东路55号思源楼210,邮编:100190
电话:010-62651415
邮箱: sesc@is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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