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市级系统工程学会:
根据《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章程》和《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会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八届理事会着力发展团体会员。凡承认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章程及会员管理条例,与本会专业范围有关,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的科研、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代表作为团体会员单位的代言人,代表会员单位出席本会的会员代表大会并列席理事会会议;有关团体会员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见附件1-3。
附件1:《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会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附件2:团体会员入会须知;
附件3:《团体会员单位申请表》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会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团体会员
1、对象:
①凡承认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章程及会员管理条例,与本会专业范围有关,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的科研、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②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理事成员单位为当然的团体会员单位。
2、条件:
团体会员单位中需有一定比例的从事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有关的成员。
3、组织管理:
①团体会员单位必须选出一名具有高级职称,能够代表该团体主要业务前沿水平的人作为团体会员代表。团体会员代表作为团体会员单位的代言人,代表会员单位出席本会的会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②团体会员单位应设1∼2 名联系人,以负责本团体会员单位与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的组织联络工作;
③团体会员单位必须每4 年在本会注册一次,未按时注册者取消团体会员单位资格;
4、权利:
①团体会员享有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团体会员享有本会理事会换届选举时对理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③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④按期全年免费获得会讯,并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⑤优先得到本会给予的技术咨询;
⑥可请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⑦优先享有人材推荐、宣传和推广科技及教学成果的权利;
⑧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⑨可在本学会网站和会讯上免费刊登团体会员单位的有关信息;
5、义务:
①及时向本会提供相关学术动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活动的信息;
②宣传学会的章程及相关工作动态。
③按时缴纳团体会员会费并获得正式发票。
6、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标准:
企业单位: 50000元/年;科研、教学及社会团体单位:5000 元/年。会费交纳按2年收取一次,并开具正式发票。
附件2 团体会员入会须知
1、入会需登网(http://www.sesc.org.cn/htm/index.htm)填写《团体会员申请表》;同时提交《团体会员申请表》纸质版,表内各项务必用钢笔或签字笔逐项详细填写,与电子版一致。
2、学会办公室收到申请单位的全部申请资料后15日内提请学会办公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
3、团体会员单位必须缴纳会费,会费交纳按2年收取一次,并开具正式发票。可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到学会办公室。请在汇款时注明汇款人姓名、单位名称及交费项目。
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系统工程学会
开户行:工行海淀西区支行
帐 号:0200004509089150336
4、学会办公室办理入会手续,寄送会费收据。
5、电子版《团体会员申请表》发送至学会邮箱Email:sesc@iss.ac.cn。纸质版《团体会员申请表》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办公室邮编:100190 联系人:南晋华 联系电话: 010-62651415 010-62541827
附件3: 团体会员单位申请表
编号: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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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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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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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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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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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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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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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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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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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代表 姓名
(指:代表会员单位整体形象、并能代表单位参与学会活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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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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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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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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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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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代表主要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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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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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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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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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代表在系统科学和系统工程理论与应用方面的主要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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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单位主要业务范围、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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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单位近两年组织有关活动情况:
(主要阐述与系统科学和系统工程有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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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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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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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审核、批复意见
社团法人签字
社团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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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填写完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邮寄: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研究院北京中关村东路55号,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办公室南晋华收,邮编:10019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Email:sesc@is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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