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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0-30

会员管理条例

 

会员管理条例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全国性学会加强组织建设及会员管理的要求精神:增加学会凝聚力,多元化发展会员,加强会员服务工作,加强会费收取工作,全国学会会员统一编号,把学会真正办成广大科技工作者之家。经讨论,对会员制度进一步改革,特制定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会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 会员构成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分为荣誉会员、高级会员、普通注册会员、普通非注册会员。
      第二条会员的基本条件
  凡从事系统科学或系统工程学术研究、教学、应用实践的的科技工作者、大专院校教师、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承认本会章程,服从本条例管理的人员都可自愿申请入会,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三条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享有本会章规定会员的基本权利: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优先取得与自己业务有关的本会刊物和学术资料;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一、荣誉会员
1)条件
从事系统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研究的,愿意成为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会员的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曾担任学会副理事长以上职务的专家;由常务理事会提名聘请的其他专家。
2)权利
除享受学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外,还可同时享受以下权利:
①优惠参加本学会及分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术活动优惠;
②按期全年免费获得学会所主办的期刊(任选一种);
③按期全年免费获得学会会讯及国际、国内相关会议信息;
④获得中国系统工程学会荣誉会员证;
⑤免交会费。
3)义务
积极为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的发展献言献策。
二、高级会员
1)条件
①在科技、教育、生产、出版或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②对学科和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③学会当届理事
④分支机构秘书长以上成员(含秘书长)
2)权利
除享受学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外,还可同时享受以下权利
①优先推荐作为学会各项学术活动和期刊的评审专家;
②优先推荐作为学会学术会议主持人;
③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作为学会报奖和学会评选的候选人;
④优惠参加本学会及分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术活动;
⑤按期全年免费获得学会所主办的期刊(任选一种);
⑥按期全年免费获得学会会讯及国际、国内相关会议信息;
⑦获得中国系统工程学会高级会员证。
3)义务
①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参加本会活动,推进本会会务的开展;
②积极为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的发展献言献策;
③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普通注册会员
1)条件
①、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相当学术水平,并在系统工程或相关学科的科技、教育、生产、出版或管理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经验者;
②、分支机构秘书长以下核心成员。
2)权利
除享有学会章程所规定的基本权利,还可同时享受以下权利
①、优惠参加本学会及分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术活动;
②、优惠订阅学会所主办的期刊(任选一种);
③、按期全年免费获得学会会讯及国际、国内相关会议信息;
④、获得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普通会员证;
3)义务
①、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参加本会活动,推进本会会务的开展;
②、按规定缴纳会员会费。
四、普通非注册会员
1)条件
①、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具备相当学术水平,并在系统工程或相关学科的科技、教育、生产、出版或管理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经验者;
②、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③、愿意在本会备案。
2)权利
①、无需缴纳会费;
②、随时可以通过缴纳会费转为普通注册会员。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50/年,会费交纳按4 年一次收取,并开具正式发票。
 
第四条:团体会员
1)对象
1、凡承认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章程及会员管理条例,与本会专业范围有关,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的科研、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2、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理事成员单位为当然的团体会员单位。
2)条件
团体会员单位中需有一定比例的从事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有关的成员。
3)组织管理
①团体会员单位必须选出一名具有高级职称,能够代表该团体主
要业务前沿水平的人作为团体会员代表。团体会员代表作为团体会员单位的代言人,代表会员单位出席本会的会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②团体会员单位应设12 名联系人,以负责本团体会员单位与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的组织联络工作;
③团体会员单位必须每4 年在本会注册一次,未按时注册者取消团体会员单位资格;
4)权利
①团体会员享有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团体会员享有本会理事会换届选举时对理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③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④按期全年免费获得会讯,并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⑤优先得到本会给予的技术咨询;
⑥可请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⑦优先享有人材推荐、宣传和推广科技及教学成果的权利;
⑧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⑨可在本学会网站和会讯上免费刊登团体会员单位的有关信息;
5)义务
    ①及时向本会提供相关学术动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活动的信息;
②宣传学会的章程及相关工作动态。
③按时缴纳团体会员会费并获得正式发票。
6)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标准:企业单位: 50000/年;科研、教学及社会团体单位:5000 /年。会费交纳按2年收取一次,并开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入会
1)欲成为个人会员者,可直接向本会索取或通过学会网站(www.sesc.org.cn)下载并填写《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待审核、批复后将盖章后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会员邮箱;本会寄发个人会员证。
2)欲成为团体会员单位的,可直接向本会索取或通过学会网站(www.sesc.org.cn)下载并填写《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待审核、批复后可称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3批复后的团体会员单位由团体会员代表填写会员登记表连同2 1 寸近照、会费和团体会员单位相关资料寄交本会;本会寄发团体会员证。
4)团体会员和荣誉会员由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复;高级会员和普通会员由学会办公会议审核、批复。
第六条退会
1)团体会员、个人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2)团体会员、高级会员和普通注册会员不交纳会费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3)凡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者,经本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后,予以取消会籍。
4会员退会后会员证号在学会网站公布作废;
第七条其它
本条例由中国系统工程学会负责解释。本条例经八届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自20121029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