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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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实施细则
相关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5

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动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学科的不断创新,促进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在各个领域中推出创新性理论成果和创造性应用成果,鼓励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人才成长,特设立“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第二条 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篇。

第二章  入选条件

 

第三条 参加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评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优博奖候选人的论文选题在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论文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学术上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应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 优博奖候选人在过去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从评奖当年的11日算起),

3. 优博奖候选人在重要学术刊物或重要会议上发表过论文

       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及任职资格由当届常务理事会认定。评审委员会由1525人组成。评委会主任委员由系统工程学会当届理事长、或者学会分管评奖工作的副理事长担任。评审委员会聘请特邀委员参加优博奖的评审。

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进入终评阶段,与入围论文作者相同单位的评审委员会委员,或具有师生关系的评审委员会委员,或其他可能被认为有碍公正评奖的关系的评审委员会委员自动回避,不参加讨论和投票。

 

第四章  推荐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经由两个渠道接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可由学会常务理事推荐,每篇学位论文应该有至少三名(含)以上学会常务理事、顾问委员会委员推荐,每个常务理事、顾问委员会委员每届推荐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三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也可由学会的分支机构推荐,每个分支机构每届推荐的学位论文不超过两篇。

第六条 每篇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需提交印刷论文五本,电子版论文一份,并提交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每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交纳评审费1500元,申报人为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会员交纳评审费1200元。此费用用于论文评审。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 评奖过程分格式审查、初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1. 格式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被推荐论文进行论文格式和资质审查,通过该阶段审查的论文方可进入初评阶段。

2. 初评:采用特邀委员通讯评议的方法。评审委员会确定特邀委员名单,由这些特邀委员进行初评。每篇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交由五名特邀委员评议,特邀委员应与论文作者无利益相关或其他有碍评审结果公正的关系。根据特邀委员评议情况,评审委员会组织评议,确定入围候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3. 终评: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候选优秀论文采用投票方式进行评议,获奖论文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赞成投票;如果有超过五篇论文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赞成投票,则按照票数从高到低最终确定获奖论文。评审结果在学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第六章  奖励方式

第十三条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在网站上公布“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对获奖的论文作者颁发“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证书、奖牌及奖金,向获奖论文作者的导师颁发“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证书。

第七章 

第十五条 在评议过程中,若发现被评论文有作者抄袭、剽窃等学术道德问题时,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该论文的参评资格;若在颁奖之后发现上述问题,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条例如与《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奖励条例》和《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奖励实施细则》有冲突之处,以上述条例和奖励实施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中国系统工程学会九届四次理事会批准,自20171212日起施行。